引言:千萬不要上當,家長急切的給孩子報名入園,就擔心你心意的幼兒園名額已滿,所以托人找關系的大有人在,但是這個時候就要留個心眼兒了。要不就會發(fā)生下面的事兒。
桂林一退休幼兒園教師以幫助新生進入指定幼兒園為名,詐騙學生家長贊助費、入園費等8000余元,拿到錢后用于歸還高利貸。寶寶入園,8月4日,廣西桂林市疊彩區(qū)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梁某做出批準逮捕決定。
今年51歲的梁某,因身體原因早已從桂林市某幼兒園退休。梁某交代退休后其生活開始奢靡,每月人民幣3000元的退休金不能滿足其揮霍,這些年是通過借高利貸來維持其光鮮的生活。
因桂林市某幼兒園早教班的招生名額有限,陳某想托人幫其孫女弄一個早教名額。2014年5月19日, 寶寶入園,陳某經熟人介紹認識了該幼兒園已退休的教師梁某,這時恰逢被高利貸逼債的梁某,猶如找到了救命繩,滿口答應幫其搞定此事,并說辦定此事需要向學校交5000元贊助費。當日陳某就將5000元交給了梁某,次日梁某又以進早教班要預交下學期開學的學費為由向陳某索要人民幣3000元,事后梁某將偽造的蓋有該幼兒園公章的收款收據(jù)交由陳某,讓其等著幼兒園公布開學名單。但最終幼兒園開學名單上沒有陳某孫女的名字,陳某拿著收據(jù)到幼兒園討說法,被告知該收據(jù)是假的,此時陳某再聯(lián)系梁某,梁某的電話就一直關機。
桂林市疊彩區(qū)檢察院經審查認為, 寶寶入園,犯罪嫌疑人梁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之規(guī)定,涉嫌詐騙罪。
中國幼兒網(wǎng)小編總結: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務,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中關于本罪的主觀方面要求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